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9-30 14:47:57網絡整理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
二、校址
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甌海大道2555號
三、層次
□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
名稱
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
種類
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面向全國10多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九、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類疾病的,學校原則上不予錄取。根據學校學科專業特點,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至我校室內藝術設計專業;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的考生,慎重報考室內藝術設計專業;有色盲或色弱的考生,慎重報考工業設計、數字媒體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錄取規則
(一)錄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三)浙江省統一高考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分段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四)其他省份的錄取規則,對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對于進檔考生,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即按投檔總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調劑到相應未滿專業錄取,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五)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室內藝術設計專業9000元/學年;空中乘務、物聯網應用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數字媒體技術、大數據技術專業7500元/學年;安全防范技術專業6900元/學年;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市場營銷、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專業6000元/學年;其他專業66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
學生公寓住宿費4人間獨立衛生間,1600元/學年;6人間獨立衛生間,1200元/學年;6人無獨立衛生間,960元/學年。
十三、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學生入學注冊后可按申請享受國家、社會和學校各類獎助學金,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參與勤工助學。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自覺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77-85108020。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網址:https://www.zjcst.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zjcst.edu.cn/
招生電話:0577-8510800085108035
微信公眾號:浙江安防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十六、其他須知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請謹防招生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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