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關于做好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6-04-29 14:45:07網絡整理
各市(州)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在川招生普通高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6〕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見附件),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為確保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我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貫徹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加強改革創新,嚴格規范管理,推動考試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健全考試招生安全管理體系
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組織考試、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招生安全穩定、做好考試衛生防疫、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高校是本校考試招生(含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保障高考安全穩定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政治責任,各地各高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統籌謀劃,切實履職盡責,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各地要嚴把考試入口關,強化入場安檢,堅決防止考生攜帶考試違規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場;嚴把考試監考關,加強監考巡考,嚴格執行考場視頻回放制度;積極推進信息化賦能考試管理,結合實際升級標準化考點,實現實時智能巡查巡檢全覆蓋、“智能安檢門”全配備基礎上的升級完善、無線電信號屏蔽全覆蓋、手機不得帶入考點全落實、考務培訓考核全覆蓋,采用降低考點內手機信號頻率、限制手機網絡自動優化等措施,堅決筑牢“六位一體”防護網。各地要充分發揮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確保“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聯防聯控”的工作機制落實到位。強化考試環境綜合治理,聯合深入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打擊手機作弊等專項行動,加大考試招生培訓機構規范治理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考涉招違規行為和違法犯罪活動。加強考試招生信息安全防護,落實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相關要求,加強對重要設備、信息系統和網站的監測和運行維護,保障數據信息安全。
強化招生錄取監督。各地各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等工作紀律,切實維護良好招生秩序。各高校要加強黨對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校內招生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多部門參與、互相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招生部門、招生工作人員(含外派招生宣傳人員)的管理和監督。各級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主管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考試招生全過程監督,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要認真審核所屬高校招生章程及屬地高校的有關特殊類型招生辦法,監督高校招生政策及計劃執行情況。要嚴格落實高校招生信息公開機制,進一步優化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自覺接受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公開招生咨詢及違規舉報電話,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
健全應急處突機制。各地各高校要樹牢底線思維、極限思維,強化態勢感知,針對考試招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極端天氣、災害事故等,細化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模擬演練,用工作的確定性防范化解風險的不確定性。高考及招生錄取期間,各地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時協調處置各類涉考涉招突發事件,做到發現在早、處置在小。重大事件處置決策要向當地黨委和政府請示匯報,并及時報告省招考委。
三、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
實施各類專項計劃。繼續實施重點高校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專項計劃,包括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往年被前述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有關高校要及時將相關考生信息反饋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繼續實施國家優師專項計劃、地方優師計劃、省級公費師范生、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區域教育均衡發展專項計劃。
做好隨遷子女參加高考工作。各地要結合戶籍制度改革以及居住證制度實施情況,進一步細化和落實我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措施。要加強中高考報名政策統籌研究和設計,在中考報名、高中新生入學、學年開學等關鍵節點,加強高考報名政策宣傳解讀,并通過多種有效途徑讓學生和家長熟知了解,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能在當地參加高考。
嚴格資格審核。各地要根據各類別計劃的報考條件和省招考委、教育廳、公安廳、省統計局關于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資格審核工作有關文件要求,建立教育、公安、民族宗教、統計和招生部門以及集體報名單位對考生資格共同審核、共同把關的工作機制,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加強報名資格、加分資格、各類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等審核,確保政策精準落地。要嚴厲打擊“高考移民”,壓實高中階段學校責任,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嚴查空掛學籍、人籍分離、虛假學籍等違規情況。對于通過非正常學籍遷移、空掛學籍、違規落戶、提供虛假學籍證明材料等手段獲取高考資格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持續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各地要嚴格按照我省高考加分改革、推廣通用語言文字改革要求,全力做好改革落地工作。要進一步強化政策宣傳解讀,精心謀劃部署、周密組織實施考試、錄取等,確保安全平穩。要進一步深化高中育人方式改革,促進新高考、新課程、新教材的協同聯動。指導中學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開齊國家規定課程,開足課時,不得組織學生提前選科。構建科學、系統、貫穿高中全程的指導體系,加強對學生的價值引領和發展指導,幫助學生結合國家發展需要和自身興趣優勢特長,理性選科選考。高校要加強與中學的育人銜接,幫助學生加強對學科專業、科技前沿的認識,引導學生樹立遠大理想,積極服務國家和區域重大戰略需求。高校要優化招生工作方案,原則上按專業開展招生,嚴控大類招生的數量和規模;進一步優化專業組設置,將關聯度高、培養要求相近的專業編入同一專業組,合理控制同一專業組的專業數量,提升考生專業志愿滿足率。
持續深化考試內容和形式改革。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構建引導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考試內容體系。加強教考銜接,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優化試題呈現方式和素材選取,融入科技前沿動態,浸潤人文教育元素,加強項目式、探究式的真實情境問題設計,更好考查學生關鍵能力、學科素養和思維品質。
加強和改進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各有關高校要進一步明晰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定位,嚴格規范強基計劃等各類招生校考工作,探索更加科學、有效、多元的評價辦法,提升人才選拔的科學性、精準性。推進選育一體,強化資源配置和核心育人要素建設,構建招生培養就業有效銜接機制。加強規范管理,結合實際制定招考辦法、命題管理、組考方案、評分規則等一系列校考規章制度。
完善和規范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有序推進職教高考改革,進一步優化分類考試招生制度,立足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合理安排對口招生、高職單招、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等分類考試招生規模,保持分類考試主渠道。遵循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加強教考銜接,進一步優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和招生錄取機制,暢通職業教育升學渠道,著力選拔培養高素質技能人才,更好服務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嚴格規范高職院校招考工作秩序,嚴禁學校以各種名義提前招攬生源。
五、積極營造良好考試招生環境
深入實施“高考護航行動”。各地要加強對考生的人文關懷,加強考試期間治安、出行、食宿、醫療衛生、噪音治理等多方面綜合服務保障,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考生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營造暖心舒心良好氛圍。
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各地、各高校要落實高考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做好政策解讀、信息發布、溫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務工作。嚴格規范高考成績、高校錄取分數線發布和高校招生宣傳工作。積極倡導科學的人才觀、成才觀、教育觀,進一步引導扭轉功利化、短視化傾向。除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必須向社會公示的特殊類型招生信息外,各地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只能將考生的報名信息、高考成績、名次及錄取信息提供給考生本人及有關投檔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學及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各高中學校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通過班級群或家委會等各類方式統計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績、名次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過以某某數量或質量替代等隱喻方式)公布、宣傳高分考生成績統計信息、錄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高考狀元”“高分考生”“高考成績屏蔽生”“清北率”“錄取率”等),不得在校外或校內擺放、懸掛、張貼關于高考成績及錄取率的條幅、宣傳板等宣傳物品。
優化志愿填報咨詢服務。各地要積極運用教育部“陽光志愿”信息服務系統、四川省高考志愿填報輔助系統,為考生提供優質高效的志愿填報指導服務,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志愿填報服務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健全由業務能手、骨干教師、招辦主任、專家學者等組成的志愿填報咨詢服務專家隊伍,利用專題講座、視頻直播、電話咨詢、集中答疑等多種方式,為考生和家長提供多渠道公共服務。發揮高中階段學校主陣地作用,加大對一線教師、考生和家長的培訓。加強和完善考生志愿填報各環節管理,保障考生自主填報權利,指導考生妥善保管個人信息,嚴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謹防招生詐騙陷阱。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高校、高中階段學校及其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招生培訓活動、有償志愿填報服務。
附件:四川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實施規定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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