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6-04-30 16:09:57網絡整理
廣大考生: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歷次全會以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規范有序做好2026年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各項工作,根據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考試招生文件精神,確保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安全、平穩有序實施,現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
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報名工作,嚴格按照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以下簡稱“省招考院”)印發的《關于做好黑龍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辦〔2025〕14號)相關要求執行,嚴把報名資格審核關,確保報名工作規范有序。
二、招生計劃編制
2026年,我省高考文化課考試實行“3+1+2”考試模式,招生錄取實行“院校專業組”模式,體育類專業招生計劃分物理類、歷史類單獨編制。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計劃編制原則和要求,科學、規范、準確地編制在我省招生的體育類專業計劃。
三、招生章程
高校須按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嚴謹、規范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年度招生范圍,體育專業的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含錄取規則)、學費標準、辦學地點、咨詢方式等。招生章程須經高校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通過學校官方網站統一對外發布,作為招生錄取的法定依據,不得擅自變更。
四、考試管理
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實行“文化素質+專業能力”的考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成績使用普通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專業能力成績使用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術科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術科統考)成績。體育類考生須參加普通高考文化課全國統一考試和體育術科統考。文化課全國統一考試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負責組織,省招考院負責實施。體育術科統考工作是在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和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招考院負責指導和監督,哈爾濱體育學院負責組織和實施。
體育術科統考具體安排如下:
1.考試項目及分值。考試項目為100米、二級蛙跳、原地擲鉛球和800米四項,全部采用電子計時測距。每項成績滿分為25分,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2.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26年5月1日開始。考生具體考試時間詳見體育術科統考準考證。
考試地點:100米、二級蛙跳、原地擲鉛球3個項目在哈爾濱體育學院進行;800米項目在哈爾濱工業大學二校區進行。
3.考試規則及評分標準。考試規則(含評分標準)按照《黑龍江省202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術科全省統一考試項目考試規則》執行。該規則已于2026年1月4日通過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官網(https://www.hljea.org.cn/)和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對外公開發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閱,并嚴格遵照執行。
4.簽訂考試承諾書。4月19日10:00—4月21日16:00,考生須登錄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官網或“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點擊“網報中心”欄目,通過“2026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入口”登錄系統,認真閱讀考試紀律、誠信應考要求及違規處理規定,在線簽訂《考生考試承諾書》。未按要求簽訂承諾書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育術科統考資格,不得參加本次考試,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5.編排考試秩序冊。省招考院采用計算機隨機編排的方式,一鍵生成考生的體育考號、組別及具體考試時間,并統一編制考試秩序冊。每名考生兩天完成四項考試,具體安排:第一天考100米、二級蛙跳和原地擲鉛球三個項目,上午(或下午)考100米項目的考生,下午(或上午)考二級蛙跳和原地擲鉛球項目;第二天統一考800米項目。
6.打印準考證。4月25日上午10:00開始,考生可登錄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官網或“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點擊“網報中心”欄目,通過“2026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入口”登錄系統,自行打印體育術科統考準考證。準考證須打印清晰,不得涂改、偽造,考生憑紙質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7.配發號碼布。各市(地)招考機構要為每名考生準備兩塊印有體育考號的號碼布。號碼布規格為長25厘米、寬12厘米,采用白布紅字制式,配套配發8只固定別針,于考前發放至考生本人,考生須按要求規范佩戴參加考試。
8.考點入場管理。考生須在考前45分鐘到達考點,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配合考點工作人員完成身份核驗和違禁物品檢查后方可進入考點。各項目考試入場通道實行分設管理:參加二級蛙跳和原地擲鉛球項目考試的考生,從哈爾濱體育學院北門(馬端街102號)進入;參加100米項目考試的考生從哈爾濱體育學院東門(華山北路2號)進入;參加800米項目的考生從哈爾濱工業大學二校區西門(華山路輔路與海河路交叉口)進入。
考生入場后,須在考點工作人員指引下,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檢錄處等候檢錄;檢錄時,工作人員再次核驗考生身份,嚴查手機等違禁物品,確認無誤后,由專職引導員統一引領考生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全程實行閉環管理。
9.考務管理。有關考點布置、考務要求、成績管理和安全保密等組考工作,參照《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課和體育類術科全省統一考試管理辦法》《黑龍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黑龍江省國家教育考試考生進入考點(考場)安全檢查工作實施細則》等有關文件要求執行,確保考務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和精細化。
10.加強執紀監督。體育術科統考全程設立考場紀律監督員,監督員由省招考院統一選聘。選聘條件: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業務熟練、認真負責、身體健康的在職在編干部。每個考場至少配備兩名紀律監督員,實行異地交叉派駐,一名從市(地)招生考試機構選聘,一名從省屬高校選聘,全程駐場監督考試流程、維護考場秩序,如實記錄考試情況,第一時間上報發現的異常問題和違規行為。
11.加強領隊選聘。各市(地)招生考試機構須根據轄區內考生人數,足額選派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在職在編干部擔任考生領隊,領隊人員須于考前主動與考點考務工作人員對接工作,全程負責本市(地)考生考試協調、咨詢解答、應急處置、情緒疏導等保障工作,全力服務考生順利應考。
12.成績發布。體育術科統考工作結束后,省招考院將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院官網和“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上統一發布省級統考成績和成績分段統計表。5月24日開始,考生可登錄網站查詢本人省級統考成績和全省排位情況。
五、招生錄取
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工作是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授權省招考院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1.批次劃分及志愿設置。高校體育類專業招生分體育類本科批、體育類高職(專科)批兩個錄取批次,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體育類本科批設3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體育類高職(專科)批設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2.投檔規則。省招考院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根據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文化課和體育術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照體育術科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換算后的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投檔。
綜合分計算公式:綜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術科成績÷術科滿分×750)×6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40%。
同分排序規則:如考生投檔成績(即綜合分)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課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3.錄取辦法。招生高校接到省招考院投檔信息后,要按我省日程安排及時做好閱檔、分專業以及錄取結果上傳等工作,確保錄取工作規范有序。高校要嚴格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辦法,擇優進行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高校依據考生填報的“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以及因身體條件、考試成績等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不能被錄取的考生,由招生高校作退檔處理。錄取日程安排及其他有關事宜將另行發文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廣大考生切身利益,事關教育公平公正,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單位要從政治高度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復雜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議事決策機制,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統籌推進考試組織、招生錄取、服務保障、風險防控等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嚴格規范、平穩有序和公平公正。
2.規范術科統考管理,筑牢安全防線。各單位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經驗主義,杜絕責任下放、層層轉交,嚴格對照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定,全面梳理排查考試全流程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完善管理制度,細化防控舉措。嚴格規范遴選考評、考務、視圖員、紀檢等考試工作人員,加強考前業務培訓、安全保密教育和紀律警示教育;嚴格落實考評員、考生、考場三隨機制度,強化考試數據全流程安全保密管理,做好電子計時測距等設備檢修升級和運維保障;完善考生成績復核、申訴回應機制,及時妥善處置各類問題。主動協調公安、衛健、電力、應急等部門,統籌做好考場秩序維護、醫療應急保障、電力供應保障、周邊環境整治等工作,確保考試安全平穩實施。
3.嚴格招生錄取管理,嚴守紀律底線。各單位嚴格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全面落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規定,堅決杜絕違規錄取行為。各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和特殊要求,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因錄取規則不明確、未按規定執行引發的各類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解釋并妥善處置。
4.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陽光招生。各單位要健全完善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督制約機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推動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協同發力。認真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按工作要求及時公布有關信息,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5.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優化考生服務。各單位要強化政策宣傳和權威解讀,加大正面引導力度,精準做好信息發布、考前提醒、咨詢答疑等服務工作,及時回應考生關切,消除考生疑慮。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做好輿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嚴防惡意詆毀、虛假信息炒作等問題,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6.從嚴查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秩序。各單位要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常態化開展誠信考試教育,引導考生自覺遵紀守法。嚴厲打擊組織考試作弊、替考、干擾考試秩序等違法違規活動,堅決查處冒名頂替、資格造假、考試舞弊等行為。對違規違紀的考生、工作人員及高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維護考試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公平性。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