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關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四
2026-05-08 13:45:54網絡整理
四、進一步優化考試招生服務,營造積極向上、溫馨和諧的良好環境
(一)強化考試招生正面宣傳引導。各地要落實高考新聞發言人制度,及時做好政策解讀、信息發布、溫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務工作。要堅持正確育人導向,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考成績、高考錄取分數線等發布工作,嚴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傳或變相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升學率”“錄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績為標準獎勵教師和學生,不得將升學率與教師評優評先及職稱晉升掛鉤。要積極倡導科學的人才觀、成才觀、教育觀、質量觀,扭轉功利化的教育評價傾向。
(二)加強招生宣傳規范管理。各高校要嚴守招生宣傳紀律,招生廣告或者宣傳的表述應當嚴謹、規范,不得采取貶損、夸張、低俗以及其他不適當的語言或方式開展招生宣傳,不得以新生高額獎學金、違規承諾錄取(含承諾錄取專業、本碩博連讀或貫通等)、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以優質生源登記表、志愿填報意向書等形式吸引、誤導學生。不得委托中介機構招生,不得虛假宣傳、有償招生。不得以虛假就業、對口升學承諾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等形式,誤導考生和家長。民辦高校不得擅自發布未經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簡章或廣告。
(三)精心做好志愿填報咨詢服務。完善志愿填報輔助系統,推進志愿填報參考信息數字化,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要細化工作措施,逐級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和工作培訓,實現地區、高中階段學校全覆蓋。各地各校要充分運行多種宣傳媒介,通過專題講座、視頻直播、在線答疑、電話咨詢等方式,提升志愿填報服務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各高中階段學校要充分發揮主陣地作用,充分利用高考后到出分前的關鍵節點,加大對一線教師、考生和家長的培訓力度。要遴選部分業務能手、骨干教師、招辦主任、專家學者等,建設本地志愿填報咨詢專家隊伍,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長關心的熱點問題。要加強和完善考生志愿填報各環節管理,指導考生穩妥保管個人信息,嚴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謹防“高價志愿填報指導”詐騙陷阱。
(四)加強考試招生培訓機構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高校、高中階段學校及其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考試招生培訓活動和有償志愿填報服務;各校不得允許教育咨詢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進入學校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和廣告宣傳活動;不得向考生和家長宣傳推介有關機構或個人的相關活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網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體育等部門,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考試招生培訓、咨詢的規范治理,嚴厲打擊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干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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