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內蒙古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公告1
2026-05-15 11:44:54網絡整理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6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內教學函〔2025〕52號)精神,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流程
院校高職單招工作流程為:考生高考報名、院校公布高職單招工作方案、院校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考生網上填報志愿、院校下載考生信息、考生領取院校發放的《準考證》、院校組織考試、院校公示考生成績、院校公示擬錄取名單、院校上傳擬錄取名單、履行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考試與錄取
(一)招生院校首次高職單招考試的時間,不得早于3月7日、不得晚于3月23日;二次征集志愿考生的考試時間,不得早于4月11日、不得晚于4月15日。
(二)完成網上填報志愿的考生,按報考院校的相關要求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試。
(三)“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分院校、科類、專業公示考生成績。
(四)招生院校按照已公布的錄取規則實施錄取,不得錄取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擬錄取考生均須有相應考試科目(項目)的考試成績。招生院校應在本校官方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五)公示期結束后,招生院校按時上傳參加首次網報志愿和二次征集志愿的擬錄取考生名單至自治區教育考試院,上傳時間分別為4月1日前和4月26日前。
(六)高職單招是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高職單招考試招生中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高校和有關人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規定從嚴查處,并依紀、依規、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自治區相關文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