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內蒙古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3
2026-05-15 11:57:49網絡整理
三、資格審核
(一)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研究確定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在本地實施區域的農村牧區范圍。要在參考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最新城鄉區域劃分標準基礎上,根據本地推進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情況,科學合理確定地方專項和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牧區范圍和農村牧區考生身份,并據此進行農村牧區考生資格審核復核。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應公開公示所研究確定的本盟市實施區域的農村牧區范圍,接受社會監督。
(二)專項計劃的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由相關旗縣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要嚴格執行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完善資格審核辦法,健全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逐級落實工作責任。要強化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高考報名系統、公安戶籍系統和中小學生學籍系統,認真審核考生報名信息、紙質檔案信息、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信息,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等信息真實準確、內容一致,認真核查實際就讀情況,嚴防報考資格弄虛作假。對于報考資格存疑的考生,要認真組織資格復核,堅決取消不符合實施區域、學籍與實際就讀、戶籍等要求的考生資格。
(三)自2026年起,高校專項計劃不再由高校組織報名、資格審核和校測、不單獨發布招生簡章,招生高校和招生省份不變,按照國家專項計劃招生方式,考生報考資格由我區組織審核,有關高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和志愿進行錄取,錄取分數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有關高校提出達到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之上一定分數的要求的,須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并在編制來源計劃時進行說明。
(四)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有關高校要及時將相關考生信息以公函形式反饋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各盟市、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在報考、入學等環節,將該政策明確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掃碼添加企業微信
免費打包領取
2025-2026學年高三模擬試卷答案解析
更新免費服務【2026年最新試卷、書籍領取】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