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黑龍江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
2026-06-02 09:34:04網絡整理
六、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廣大考生切身利益,事關教育公平公正,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單位要從政治高度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復雜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健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議事決策機制,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統籌推進考試組織、招生錄取、服務保障、風險防控等各項工作,全面提升標準化、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各項工作嚴格規范、平穩有序和公平公正。
2.規范術科統考管理,筑牢安全防線。各單位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經驗主義,杜絕責任下放、層層轉交,嚴格對照國家及我省相關規定,全面梳理排查考試全流程風險點和薄弱環節,完善管理制度,細化防控舉措。嚴格規范遴選考評、考務、視圖員、紀檢等考試工作人員,加強考前業務培訓、安全保密教育和紀律警示教育;嚴格落實考評員、考生、考場三隨機制度,強化考試數據全流程安全保密管理,做好電子計時測距等設備檢修升級和運維保障;完善考生成績復核、申訴回應機制,及時妥善處置各類問題。主動協調公安、衛健、電力、應急等部門,統籌做好考場秩序維護、醫療應急保障、電力供應保障、周邊環境整治等工作,確保考試安全平穩實施。
3.嚴格招生錄取管理,嚴守紀律底線。各單位嚴格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原則,全面落實招生錄取主體責任,嚴格遵守高校招生“十嚴禁”“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規定,堅決杜絕違規錄取行為。各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錄取規則和特殊要求,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因錄取規則不明確、未按規定執行引發的各類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解釋并妥善處置。
4.健全監督制約機制,推進陽光招生。各單位要健全完善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督制約機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推動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協同發力。認真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按工作要求及時公布有關信息,暢通社會監督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5.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優化考生服務。各單位要強化政策宣傳和權威解讀,加大正面引導力度,精準做好信息發布、考前提醒、咨詢答疑等服務工作,及時回應考生關切,消除考生疑慮。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做好輿情防控和應急處置,嚴防惡意詆毀、虛假信息炒作等問題,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6.從嚴查處違規行為,維護公平秩序。各單位要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常態化開展誠信考試教育,引導考生自覺遵紀守法。嚴厲打擊組織考試作弊、替考、干擾考試秩序等違法違規活動,堅決查處冒名頂替、資格造假、考試舞弊等行為。對違規違紀的考生、工作人員及高校,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維護考試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公平性。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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