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5-09-30 14:52:46網絡整理
湖州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州健康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湖州健康職業學院
二、校址
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濱湖街道鑫光大道688號
三、層次
□本科?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
名稱
湖州健康職業學院
證書
種類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蓋有湖州健康職業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相關的招生政策和規則,研究確定學院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研究、制訂和分解學院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項。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學院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七、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八、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九、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我校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錄取時參照“高考體檢表”結論執行。
(一)考生患有《指導意見》中所述“第一條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疾病的,我校原則上不予錄取。
(二)考生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不建議報考護理、食品營養與健康和康復治療技術專業。
十一、錄取規則
(一)學校執行招生省份(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錄取政策,認同并執行各招生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二)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規定,調檔比例為1∶1,無單科成績要求。
(三)在實行院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排名方式進行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四)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五)單獨考試招生錄取,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的辦法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護理、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為16300元/學年;
健康大數據管理與服務、康復治療技術、食品營養與健康專業學費為15800元/學年;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為15600元/學年。
(最終以省物價局核定為準)
住宿費標準
四人間每生每學年2500元;
二人間每生每學年4500元。
(最終以省物價局核定為準)
十三、資助政策
學校建立了“獎、勤、貸、助、補、減”等多種措施聯動的資助政策體系,設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各類獎學金等,獎勵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學校開通“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繳納學費的新生,先辦理入學手續,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助學金、勤工助學等相關補助。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2-2825009。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一)聯系電話:0572-2825077、2825099
(二)院校網址:www.hzhvc.com
十六、其他須知
本章程由湖州健康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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