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有關考試內容的公告
2026-05-08 14:07:45網絡整理
根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自202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書法類專業省級統考開始,對有關考試內容作如下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音樂類統考測試項目
1.聲樂:“通俗唱法”名稱調整為“流行唱法”,考試涵蓋內容不變;
2.器樂:樂器種類按以下分類及項目執行(標黑為調整內容):

二、書法類統考書法創作科目
書法類統考書法創作科目題目二,由考生從楷書、隸書、行書中自選一種字體完成命題創作,調整為當年試題從楷書、隸書、行書中指定一種字體,且與書法臨摹科目中要求的字體不重復,考生須按指定字體完成命題創作。













